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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22年度自治区党干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-07-01 18:48 点击量: 次
新党干校职字〔2022〕2号
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党校(行政学院)、社会主义学院,各地(州、市)党委党校(行政学院)、社会主义学院,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、新疆社会主义学院,工青妇干校及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人社部第25号部令)和自治区继续教育有关规定,进一步提高全区党干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,自治区党干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决定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党干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,同时对未参加2021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补学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现从事党干校教师系列的各级党校(行政学院、校)、社会主义学院、伊斯兰教经学院、工青妇干校及其他相关单位高、中、初级专业技术人员。
二、培训内容
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每年须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。
(一)公需科目:不少于30学时,需登录人社厅继续教育网站(http://www.xjrsjxjy.com/)进行自主在线学习、考试。
(二)专业科目:共60学时,采取线上培训方式进行。教学内容按自治区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教学内容要求,结合专业特点,围绕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、党性修养和专业化能力提升等5个板块开设专题。
三、培训工作安排
(一)培训及考核方式
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为减少人员聚集,进一步提高授课质量,充分发挥“线上继续教育”优势,2022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及2021年度补学均依托“研海云”线上学习平台开展。参训人员完成学习后须进行在线考试,考试合格视为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,予以签发继续教育电子证书。
(二)报名及培训时间
1.2021年度补学时间安排
报名时间:6月29日-7月15日
培训时间:7月10日-7月31日
2.2022年度培训时间安排
报名时间:6月29日-7月29日
培训时间:8月1日-9月30日
(三)报名方式
采取网上报名方式,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,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。报名流程如下:
1.打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职称管理系统(网址:www.xjzcsq.com) ,旧版系统可直接点击“参加自治区评审登录”进入报名页面;新版系统可在“继续教育”模块点击“报名学习”-“我要专业科目报名”进入报名页面。没有注册的用户请先注册(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);
2.登录系统后,点击“我的主页”,打开菜单“继续教育报名”-“继续教育专业课”-我要报名”-“新增报名”;(注意:左边最上角默认显示为自治区本级,在报名前请先确认)
3.根据页面提示选择专业-“党干校教师系列”及报名资格;
4.选择培训基地名称-“自治区党委党校(行政学院)继续教育基地”;
5.仔细阅读特殊说明后,填写完整的报名信息,并上传相应附件,包括一寸近期免冠电子照片、缴费凭据(缴费截图,需备注本人姓名及手机号码),检查无误后点击“提交”(未提交缴费凭证视为未缴费);
6.提交审核通过后,系统显示“通过审核,报名成功”即为报名完成。(报名成功后,参训学员需扫码进入培训QQ群,培训指南、相关通知、技术咨询、教学效果评估等服务均在群内发布。)
四、培训费用
按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《关于调整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新计价费〔2004〕518号)规定收取,收费标准按每人200元(含培训费及考核费,不区分初、中、高级)。参加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缴费,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报名时须提交费用缴纳凭据。2021年度补学人员需按此标准缴费。
五、其他事宜
(一)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》(新人社发〔2021〕29号)要求,自2021年起,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。
(二)未参加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可在2022年进行补学。2023年1月1日起,不再开展继续教育补学。
附件:
1.线上学习及考试说明
2.缴费流程
3.培训交流QQ群二维码
自治区党干校教师系列职称办公室
2022年6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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抄送: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
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
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(行政学院)党校工作处 2022年6月23日印发